中国首次跻身世界创新前25强,10项指标全球居首
全球创新指数(GII)自2007年起每年发布,现已成为首要的基准工具,为全球范围内的企业高管、政策制定者以及其他在创新方面寻求创见的人员所使用。2016年全球创新指数是该指数的第九版,包含七个支柱:制度、人力资本和研究、基础设施、市场成熟度、商业成熟度、知识和技术产出、创意产出,每一个支柱下面又包含若干个关键性指标,总共涵盖82项具体评估指标。
在2016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中国跻身世界前25位最具创新力的经济体行列,瑞士、瑞典、英国、美国、芬兰和新加坡名列榜首。中国进入25强,标志着中等收入经济体首次加入了高度发达经济体行列。
商业成熟度、知识和技术产出评价高
在过去9年,榜单的前25名由在创新方面持续领先的高收入国家稳稳盘踞,且鲜有变动。但在今年,部分由于加入了新的指标,前25名出现了显著变化,我国成为第一个跻身该排名前25位的中高收入经济体。
报告指出,这一变化不仅是由于中国的创新表现,也有统计方法方面的因素,比如中国在新增的四项指标中表现尤为出色,尤其在“商业成熟度”、“知识和技术产出”这两个支柱上,中国获得高分,高于现在所属的前11-25名这一群体的平均得分,也高于同一群体的其他国家。
对此,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助理刘哲表示,政府在鼓励创新的总量和增量方面逐渐侧重产融结合,因而在创新的政策上会提供一些空间和弹性,有利于创新成果用于产业,进而产生经济效益。另外,中国的产业正处于转型关键时期,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所以这两个指标较高。
而在82项具体评估指标中,中国在高科技出口比例、知识型员工、15岁青少年能力(阅读、数学与科学)评估、公司培训等10项指标中全球居首。此外,中国还在本国人专利申请量、本国人实用新型申请量、高新技术出口和创意产品出口等指标以及全球研发公司、国内市场规模、企业研究人才和本国人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量这些新指标上的得分都很靠前,所有这些因素使得中国跻身前列。
刘哲认为,这说明我国重视人力资源和青少年培养,而这正是创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当企业利润薄到一定程度就没有发展空间了,怎么去增加利润的附加值?只能通过创新去不断提升软价值,使利润增厚。知识的获取和构成是创新的基本和源泉,教育则是知识的获取和构成的重要因素。”
从变量的层面看,无论是绝对值还是相对值,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近年来在多个关键指标上显示出的进步都最为显著,这些指标包括研发总支出、ICT服务进口、本国人专利申请数量和引用文献H指数以及与创新人力资本开发和创建相关的其他变量,如高等教育入学率、 受教育年数、高等教育入境留学生以及前三名高校的平均得分排名。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部长徐洪才认为,无论是总体上看,还是具体指标位居前列,都是因为我国的研发投入持续上升,如今更是把创新驱动发展摆在“十三五”五大发展理念的第一位,政府推出鼓励创新创业的一系列政策效果正在显现。
报告的内容也提到,2009年金融危机后,全球研发支出并不是稳健向上的,但国内研发支出总额和企业研发支出在危机期间没有减少、并在之后增多的国家中,中国均位居第二,而且,只有中国缩小了与美国等富裕国家在研发支出或其他创新投入和产出指标方面的差距。
中国创新质量不亚于领先者
创新质量方面,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排名前四,中国名列第17位,是唯一一个创新质量不亚于领先者的中等收入国家。印度在中等收入经济体中位居第二。
报告指出,中国在本地大学质量和引用数量方面的得分高于高收入组别的平均分,与高收入组别中创新质量位列前十位的若干经济体的得分持平或更高。但在专利申请上,中国仍然低于高收入组别的平均分。不过,中国的创新质量得分在它所在组别中,唯一显示出了类似于高收入经济体的那种均衡。
但需要考虑的因素还不止于此。报告同时指出,高质量的创新投入和产出,通常反映出还存在有利于创新生态系统健康、富有活力和成效的其他因素。在理想的情况下,这些系统可实现自我维持,发展轨迹自下而上,并无需反复通过政策或政府来驱动创新。对于政府及其在未来创新政策模型中的作用来说,如何最好地创造这样一个有机的创新体系,是一个引人关注的两难问题。
一方面,当前大家都接受的一点是,政府在产生创新的过程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如果政府过犹不及,如果它们挑选技术,则可能很快会降低实现自我维持且有机的创新生态系统的可能性。为创业和创新提供足够的空间;为个人、学生、小型公司等草根力量提供正确的激励和鼓励;以及经常对现状提出质疑的一定程度的“自由使用权”,这些都是需要具备的一些要素。
报告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明智的做法无疑是避免过于依赖政府的力量并将其作为建立完善创新体系的唯一驱动力。对于政府来说,在干预和放任之间取得平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具挑战性。
刘哲认为,对于中国政府来说,现阶段有要“做”的方面也有要“放”的方面。比如,在创新引导方面需要持续推进,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涉及的方方面面,都必须由政府来推动,而在民营教育等行业则需要更多市场的力量加入进来,政府发挥杠杆作用,让教育更有效,更贴近市场。
“此外,政府在一些政策的方向上要变一下,比如原来是写多少专利就评多少职称,现在则考虑加入转化率考核,以推动经济发展。这说明我们的政府已经意识到这点,正在做出改变”,刘哲说。
徐洪才表示,这个平衡点是动态的,将随着我国创新发展的过程而变化。“我国创新还处于初级阶段,政府要启动这个市场,最终要让市场参与者自觉地搞创新活动。政府必要的干预和扶持,也将随着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完善,以及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而慢慢退出。最终,政府只是制定规则,用规则来间接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
全球创新指数排名
(括号为2015排名)
地区/排名 | 国家名称 | 2016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 |
北美 | ||
1 | 美国 | 4 |
2 | 加拿大 | 15 |
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 | ||
1 | 毛里求斯 | 53 |
2 | 南非 | 54 |
3 | 肯尼亚 | 80 |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 | ||
1 | 智利 | 44 |
2 | 哥斯达黎加 | 45 |
3 | 墨西哥 | 61 |
中南亚 | ||
1 | 印度 | 66 |
2 | 哈萨克斯坦 | 75 |
3 |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 78 |
北非和西亚 | ||
1 | 以色列 | 21 |
2 | 塞浦路斯 | 31 |
3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41 |
东南亚、东亚和大洋洲 | ||
1 | 新加坡 | 6 |
2 | 韩国 | 11 |
3 | 中国香港 | 14 |
欧洲 | ||
1 | 瑞士 | 1 |
2 | 瑞典 | 2 |
3 | 联合王国 | 3 |
(综合第一财经、中国政府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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